Lucerna 未成年人信息保护说明

生效日期:2026年9月30日 最后更新:2026年9月30日

本说明适用于未成年人使用 Lucerna 班级资料共享系统的情形,旨在帮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了解相关信息处理和保护安排。

一、监护人同意与指导

未成年人使用本系统前,应在监护人同意、指导和监督下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隐私政策》和本说明。登录时以及协议更新时的同意勾选框中已合并监护人同意内容:勾选即表示已取得监护人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使用本服务,我们会记录勾选时间与对应协议版本。监护人应帮助未成年人保护账号凭据和个人信息。

二、必要信息

我们仅在完成管理员建号、登录认证、班级权限管理、资料共享、安全保障和处理用户请求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信息,包括账号资料(用户名、姓名、昵称、班级)、登录与安全信息(登录方式、登录时间、登录 IP 及 IP 属地、设备类型与浏览器信息)、未成年人主动提交的文件及其上传信息,以及站内消息与公告内容。

使用统一登录授权子站点时,我们记录授权的范围与时间,并按你同意的范围提供相应信息(详见第三条)。

三、最小必要与访问控制

我们遵循必要、合理原则处理未成年人信息。个人信息和班级资料只在实现相应功能及授权范围内展示或访问:登录记录仅由管理员为安全审计目的查看,昵称及所上传文件的上传者与上传时间仅向获得相应班级访问权限的用户展示。我们不鼓励上传身份证件、银行卡、家庭住址等与资料共享无关的敏感信息。

统一登录只在你点击同意后才提供信息,且每次登录都会重新征求同意。除用户名、姓名、昵称、角色与班级外,若你同意授予名单范围,还会向该子站点提供你有权查看班级的学生名单与教师名单。请只在确有必要时同意,监护人应协助未成年人判断;授权可以随时撤回。

四、安全与异常处理

我们会采取访问控制、密码加密存储和必要的安全审计措施。发现账号被盗、信息泄露或其他安全风险时,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在合理范围内采取限制访问、修改凭据、删除内容等措施。

五、监护人权利

监护人可以随时在「设置 → 应用管理」中查看并撤销未成年人账号已授权使用统一登录的子站点,撤销后该子站点取得的登录凭据立即失效。监护人可以联系管理员,依法查阅、更正、复制、转移或申请删除相关个人信息,可以撤回同意,并可申请账号注销。账号注销后,账号资料与个人信息将被删除,仅出于安全审计和争议处理需要保留登录记录等安全类信息,其中登录记录自记录之日起保存不少于六个月,期满后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我们将在收到请求后 5 个工作日内处理或答复。相关请求请联系管理员:obao12672021@outlook.com。

六、第三方与跨境传输

为实现 IP 属地识别等功能,我们会将登录 IP 交由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第三方在必要范围内处理;本系统的资料也可能存储于位于中国境外的服务器及远程存储服务中,因此存在跨境传输。除上述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有权机关依法提出要求外,未经授权我们不会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向无关第三方提供或公开。用户不得未经授权下载、复制、传播其他未成年人或其他用户的资料。

统一登录的接收方是你同意的本域名下的子站点,属于经你同意的提供;子站点获得信息后如何使用,由其运营者负责并受其自身规则约束。我们会保留统一登录的授权记录与名单类接口的调用记录,用于安全审计与争议处理。

七、联系我们与投诉渠道

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对信息保护有疑问、投诉或请求时,可先联系管理员:obao12672021@outlook.com;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网信部门或 12377 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渠道投诉举报。